花蓮縣政府舉辦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法規說明會」

2025-07-30

    為加強宣導回收法規與申報制度,花蓮縣政府昨(25)日在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辦理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法規說明會」,邀集轄內責任業者、農會產銷班及相關產業從業人員參與,針對責任業者登記、申報繳費及近期法規修正內容進行說明,協助業者確實掌握法令義務,共同落實資源循環與永續管理。

   縣長徐榛蔚表示,隨著消費行為與產品樣態的多元發展,廢棄物產生型態日趨複雜,民眾常接觸之容器包裝、電池及電子電器產品等均涵蓋於現行法規管理範圍內。為強化源頭管理與生產者責任,目前應回收廢棄物(責任物)已公告涵蓋14大類38項,包括容器、電子電器、資訊物品、輪胎、鉛蓄電池等。業者如有製造、輸入或受託代工上述產品,應依法辦理責任業者登記,並依核定費率申報營業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。

    本次說明會中,將針對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」、責任業者申報與課費方式進行實務說明,並解說近期環境部修正重點,包括將單只重量達1公斤以上之二次鋰電池納入公告應回收「乾電池」範圍,以及塑膠平板包材自114年7月1日起列管徵收,請相關製造或輸入業者特別留意列管範圍及申報義務。為提供更即時便捷的法規資訊與申報提醒服務,現場也協助業者加入 LINE「花蓮縣責任業者官方帳號」(ID:@904liccr),透過手機即可掌握最新公告、系統操作說明及申報期限等重要訊息。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hsnews.com.tw/lifestyle-and-community/hua-lian-xian-zheng-fu-ju-ban-ying-hui-shou-fei-qi-wu-ze-ren-ye-zhe-fa-gui-shuo-ming-hui.html